卫辉市环境综合整治太公镇垃圾填埋场工程项目结果公示 |
点击:56次 日期:2016-11-23 20:01:47.0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项目一期(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博物馆)项目已由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桂发改投资[2014]628号、[2014]158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资金及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项目一期(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博物馆)项目--陈列展览工程施工监理(重)
项目编号:KLGGFG2016146
建设地点:广西桂平市金田镇金田村。
建设规模: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项目一期(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博物馆)---陈列展览工程(博物馆陈列展览展演区建筑面积约2886平方米)
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约2600万元
监理酬金估算额:约40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 90天 (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之日始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现场监理服务与施工合同期一致)
质量要求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监理规范要求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以上。
招标范围: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红色旅游经典景区项目一期(太平天国金田起义遗址博物馆)项目——陈列展览工程(布展工程、文物收集、文物复制、修复及实验设备、4D影厅等)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范围内包含的施工全部内容的施工阶段监理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3.2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近三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备注: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时间的限定原则上按近三年】,类似工程指:近三年内应承担过1项及以上类似的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等公共文化设施的展览展示工程监理服务。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A、区外企业须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具体业务部门出具的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无在监工程证明文件;
B、潜在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应经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
本项目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统一代售。
R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进行现场报名。
联系人:黄健林,联系电话:0775-2911848。
4.2 招标文件的获取
R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6时0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大厅)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费支付方式: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刷卡支付。
4.4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费)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9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和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提交所投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证明原件。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0)。
6.2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6.2.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2116710029200002777
6.2.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45050175009300000011
6.2.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611968303726
6.2.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20455301040007744
6.2.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458100100018010125245
6.2.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800097502589899
6.2.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60700500000000001459
6.2.8、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帐 号:945007010013008891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招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ggcz.gov.cn)、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网址:广西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益或222.218.31.5)公布栏上发布。
8、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9. 质疑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10.交易服务单位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0775-4563428
贵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5-4229802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港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迎宾大道房产局管理大厦9楼
邮 编:537100
联系人:黄 工
电 话:0775-4295057
传 真:0775-4295102
法定代表人签字: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贵港分部地址:贵港市金港大道935号财富中心十七楼1722室)
邮 编:537100
联系人:林韵韵
电 话:0775-4563700
传 真:0775-4566687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1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