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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爪营乡人民政府树苗一批采购与种植询价结果公示

点击:58次 日期:2016-11-23 19:58:59.0

 

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上栗县交通运输局委托,拟对下列货物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1.采购清单及标准
序号
商品名称
规格及参数
数量
1
春秋执勤服(含标志)
毛料2011藏兰贡丝棉;成份80/29.5/0.5导电;纱织110S/2*110S/2;克量/295克;浮动-2
60
2
冬执勤服(含内胆,毛领,标志)
70毛浅藏兰缎背哔叽;成份70/29.5/0.5导电;纱织90S/2*90S/2;克量/335克;浮动-2
120
3
长袖衬衣
沃源60100支交通高支棉;成份棉6040;纱织100S/2*100C/2;克重/160克;浮动-2
120
4
雨衣
颜色荧光黄;材质防水绸;四季通用;接缝防水胶加烫;前后加反光条;印执法字样。
20
以上执法服装制作全部要求按交通运输部和国家最新制服标准执行
行业执行标准:西裤按GB/T2666-2009国标;女西服、大衣按GB/T2665-2009国标;男西服、大衣按GB/T2664-2009国标;衬衫按GB/T2660-2008国标。
 
  2.采购编号:SLX2016-127,采购预算12万元整。
3.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80%,余款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津纠纷等)付清。
4.本次投标需提供样品。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
5.供应商应提供的有关资料:营业执照(必须为生产厂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明、会计报表、不良记录证明、检验报告(省级或省级以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详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法人委托书、询价承诺书、详细报价清单及各种资质证明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以上证件等信息必须与公开信息一致,可在网上查询到,否则认定为无效投标。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6.询价文件资料费壹佰元(售后不退,开标收取),投标保证金贰仟元整。请于2016年10月12日16时前转入以下帐户,以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到帐时间为准。中标单位需交综合服务费3000元(含评审费、场地费等)
保证金账户(注明采购编号)
开户名: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21078400000000485
开户行:上栗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7.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1日14:30时。
8.开标地点: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地红广场西侧,办证中心二楼)
9. 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秦建立    电话:0799-7056731
交通运输局:周根萍   电话:15979211305
 
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10-17
 
供应商须知:
1.本次询价项目采用一次性报价,所报价格并为最终发票结算价。
2.中标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中标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交货地点在上栗县。
4.询价成交原则:在产品符合质量要求、企业信誉及售后服务满足业主单位的条件下以报价最低价中标。
5. 中、小、微企业
①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②本次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的,在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时,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的,必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
③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④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时,必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⑥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6.节能、环保产品
①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②环保产品是指列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
③《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
④如属节能、环保产品需提供所在清单页的复印件或截图;
⑤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产品报价标、技术参数及配置表。
投标报价单
序号
商品名称
品牌型号参数
数量
单价
小计
生产企业
1
 
 
 
 
 
 
2
 
 
 
 
 
 
合计(大写):                         ¥
供应商名称(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2.货物技术、商务参数偏差表:

序号
货物名称
询价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差说明
 
 
 
 
 
 
 
 
 
 
 
 
 
 
 
 
 
 
 
 
 
 
 
 
 
 
 
 
 
 

 
3.询价供应商承诺书
上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方自愿参与该项目的政府采购,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的要求郑重承: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
  二、全面履行询价文件的承诺,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作到诚实、守信。
  三、我方保证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真实齐全,如单位、地址、联系人等发生变动及时通知贵。
  四、我方保证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贵方有关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如实反映情况。
  五、我方如存在以下违约行为的,经调查属实,自愿接受解除供应商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1-3年内不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
  1、所提供的中标货物的价格高于同期同质的市场价。
  2、不履行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3、提供虚假发票。
  4、不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监督及管理。
  5、违反承诺书其他规定。
  六、如我方所投报价高于市场调查价,采购人有权不采购我方产品。
  七、如我方违约,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按实际经济损失要求我方进行赔偿。
  八、我方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相关行业对产品的要求。
  九、本承诺书经我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承诺方法定人:
  (承诺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
  
                                                                   
4、供应商其它资料。
5中小企业申明函
 
 中小企业申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签章:
 
日期:
 
 
               (注: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的不需提供)
 
6. 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有效证明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中、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编号: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业代码*(见赣财购{2012}3号文)
 
注册类型(见赣财购{2012}3号文)
 
联系人
 
主营业务
(万元)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营业收入*
 
从业人员*
 
开业时间*
 
县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意见
   
经调查核实,该企业属      行业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有效期至本年底。
 
 
                                              盖章:
                                              日期:
 
备注:*为必填内容。
注:1、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格式由出具单位提供;
    2、不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条件或不属于监狱企业的不需提供,符合条件的则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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