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昌宁县更戛乡整县推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公告 |
点击:29次 日期:2016-11-23 18:40:34.0 |
招标编号: 明互华招【2016】01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度沙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工程施工已由福建省水利厅和福建省财政厅以闽水农水[2016]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沙县高桥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沙县高桥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6年度沙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沙县高桥镇;
2.3资金来源:上级财政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
2.4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高桥镇下辖的行政村的2016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概算总投资约356万元。本次工程预算主要控制投标规模,实际以业主确认的工程量为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如下:
标段 |
标段名称 |
投资额 |
第一标段 |
沙县2016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高桥镇项目(C1标段) |
约356万元 |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五个月内完工并提请验收;
2.6工程质量要求:达到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3.4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且不低于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临时),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项目管理班子(要求要配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材料员、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各一人)应为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
3.6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质检员应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10同一家投标单位可以参加本项目一个或一个以上标段的投标,但被确定为本项目任何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人候选人后,将不得再次成为本项目中其它标段的第一中标人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 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人民币400元,图纸及其它材料捆绑另售,售后不退。
4.2投标人必须同时用已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录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进行网上报名,试运行期间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一致。
4.3招标资料下载:试运行期间投标人不需要网上支付报名费,直接在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下载地址: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smggzy.com)。
4.5投标人获取SMZF格式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11月9日17时00分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采用电汇或银行转帐方式。(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2016年度沙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可简写)”)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元整(投标人投一个或多个标段均只须提交一份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 10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到场核验登记并全过程参加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委托代理人须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和提交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随身携带核验)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网上投标操作见帮助文档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若有疑问,可向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18065792873、0512-58173200、400-850-3300。
7.3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由该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签到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投标文件。备用投标文件应刻录到光盘或者存放到U盘中,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送达、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未按规定密封及标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解密投标文件时未随身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到场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7.4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须同时提交纸质投标文件和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三明版)生成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确保电子投标文件能打开并运行。未提交SMT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的,其纸质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5试运行期间,评标工作按照先评审纸质投标文件,再评审电子投标文件的程序进行,以纸质投标文件评标结果为准。
7.6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mggzy.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县高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8-5555421、0598-5503866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互华土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沙县金鼎城13栋3单元4楼,邮编: 365500;
电话: 0598-5855543 ;
联系人:小王 。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开户名称: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
投标保证金退款事宜咨询电话: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0598-8953870
交易中心名称: 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 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