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防“六九一一”工程改扩建项目施工监理 |
点击:331次 日期:2016-11-23 16:38:01.0 |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丰区一河两岸及芦洲大道景观、亮化工程经相关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单位为上饶市广丰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区财政拨款解决,现就该项目景观、亮化工程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广丰区一河两岸及芦洲大道景观、亮化工程位于广丰城区,投资规模约2300万元。
2.2本次招标拟设计的内容:丰溪河两岸选取了水南大桥(包括两座凉亭)、中州岛、永丰大桥、永利大酒店、龙华滨江(含动漫编程设计制作)、芦林坝及丰溪河驳岸、绿化和河边长廊作为亮化设计重点。芦洲大道选取了芦洲大道绿化景观照明、巴黎庄园、兴旺名城、兴旺国际建材城(含动漫编程设计制作)、蔚蓝生活广场、城南公交枢纽站、区第十二小学、疾控中心、人防办、地税局和粮食局作为亮化设计重点。
2.3本次招标施工的内容:丰溪河两岸选取了水南大桥(包括两座凉亭)、中州岛、永丰大桥、永利大酒店、龙华滨江(含动漫编程设计制作)及芦林坝作为本次施工范围。芦洲大道选取了芦洲大道绿化景观照明、巴黎庄园、兴旺名城、兴旺国际建材城(含动漫编程设计制作)、蔚蓝生活广场、城南公交枢纽站、区第十二小学、疾控中心、人防办、地税局和粮食局作为本次施工范围。
2.4本项目工期要求为:总工期 50 日历天(含施工图细化、预算编制、预算审计及施工安装时间)。
3、资格要求:
3.1本次设计及施工的投标人资格为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同时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者本次设计及施工的投标人资格为:牵头人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企业和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3.2设计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
3.2.1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在中国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实力的企业;
3.2.2具有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
3.3施工资格要求:
3.3.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3.2江西省外施工企业开标时需要提供江西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备案手续材料;
3.3.3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壹级;
3.3.4拟派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及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是指在编在岗且是国家财政全额拨款或部分拨款单位工作人员)。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5、设计投标申请所需的资料:
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报名时须提供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6、施工投标申请所需的资料:
单位介绍信和法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书;报名时须提供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7、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2016年10月17日至2016年10月21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3时00分至5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相关证件(书)按要求报名,报名期限为有效工作日5日。报名地点:上饶市广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街道裕丰大道大塘角房管大楼八楼)。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800元整。
8、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1月11日9:00时止,投标人应于该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www.jxtb.org.cn)、上饶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www.srjsgc.cn)和广丰区人民政府网(www.gfx.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饶市广丰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15216059953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刘
联系电话:13086139646
招标监管机构:上饶市广丰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