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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实施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等项目二次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工程量清单公告

点击:62次 日期:2016-11-21 21:48:39.0

招 标 公 告

1.         招标条件

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号为福顺恒潭 [2016]002的南平市建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次装修工程施工监理,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146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现决定对该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次装修工程施工监理

2.2建设地点:  南平市建阳区童游街道东桥东路78

2.3工程建设规模:4872575    

2.4招标范围和内容:南平市建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次装修工程全过程监理,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清单控制价。

2.5工程计划施工期为120日历天

2.6监理服务期:具体为开工准备前一周,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及责任缺陷期满。

2.7工程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在福建省内注册登记的房屋建筑工程丙级以上(含丙级)监理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省外入闽监理企业须是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已登记的企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 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  /  监理资质类别及等级)为主办方,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对投标人其他主要监理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且未被我市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选取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10 17 日至2016 10 21 ,每天上午 9 00 分至 11  00 分,下午 3  00  分至 5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建阳区人民路43号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市规划局三楼)  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6119下午500之前(以银行到户为准)。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南平市建阳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次装修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或(2)根据闽建筑〔201433号文件《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或(3)按照南建筑(20163号文件缴纳南平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4)银行保函;(5)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保险公司应通过福建省住建厅政务网站,将保险公司经营单位的信息、投保单(范本)以及保险合同含条款(范本)向社会主动公开。  

6.4.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福建省建阳支行            

    开户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 405270310158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6 11 10上午 9 00 分,提交地点为建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阳区人民路2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本项目的总监应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原件以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8.本监理工程项目的类别、等级为 房屋建筑三级   ,招标人公布估算的工程监理计费金额为 4872575,其工程监理收费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值以及监理费计算办法见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平市建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建阳区人民政府院内            

邮编: 354200         

电话:18159966807        

联系人:  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顺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建阳市人民路43(市规划局)三楼     ,邮编:   584200       

电话:  0599-5823811                     

联系人:  先生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福建省建阳支行              

 

账户名称:  南平市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号: 405270310158          

: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    建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建阳区人民路2号建设银行建阳支行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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