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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武县五里源乡南庄村文化中心建设工程竞争性谈判结果公示

点击:58次 日期:2016-11-21 21:47:49.0

 

云霄县和平乡坎顶村美化家园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和平乡坎顶村美化家园工程 已由云霄县和平乡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云霄县和平乡坎顶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云霄县和平乡坎顶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和平乡坎顶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主要建设云霄县和平乡坎顶村美化家园工程。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云霄县和平乡坎顶村美化家园工程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4.  本次招标工程的预算审核价为¥663550.00 ,发包价为¥588818.73
2.5.标段划分:    
2.6.  工期要求:90日历天
2.7.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  其他资格要求:福建省外的投标人已按闽建筑[2015]35号文要求实行了信息登记(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
3.7.  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根据漳行政【201317号和漳政办【2012222号的标准执行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161014日至20161018日通过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  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需向招标代理单位购买,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201610271700 时前(指款项到达以下指定账户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6.3.1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应于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前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汇达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写明投标项目名称。
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1)开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号:4195 6819 0817 
    2)开户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云霄县支行
        
账  号:3500 1667 2070 5251 1880
投标人须将法人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及投标保证金相关银行汇款单据扫描件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3.2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投标单位若已按《漳行政〔201219号》、《漳建易[2012]12号》、《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本次招标则无需再缴交投标保证金,但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10288:30时,提交地点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
    7.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7.3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或电子签名。
4)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委托代
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到场签到并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及开户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按未递交标书处理。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可以是被授权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①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
②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 www.zzbidding.com);
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
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zyx.fj.cn)。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云霄县和平乡坎顶村民委员会
    址:云霄和平乡坎顶村 
联 系 人:吴先生       话:13960116242
招标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漳州市云霄县宝城路1463楼 
电话:0596-8528827   传真:0596-8528827
联系人: 小吴
交易中心名称: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云霄县莆美镇电信大厦裙楼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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