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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段)编号NQ201610002401招标人那曲县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招标项目名称那曲地区那曲镇城市基础设施延伸工程-(那曲县克扎塘)供暖入户工程合同段(标段)名称

点击:39次 日期:2016-11-21 19:22:13.0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中心卫生院辅助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中心卫生院辅助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璧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璧发改[2015]13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中心卫生院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中心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北街110

2.2 工程规模:改造业务用房3503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部、住院部一层大厅及过道墙面、天棚、门改造,新修沥青混凝土路面约1343㎡,卫生院内局部照明系统改造,新增插座、弱电系统,新增卫生间给排水系统,新增住院部消火栓4套并埋设相应管道等。

2.3 工程总投资:本次招标投资 115.95万元。

2.4 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

2.5.1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中心卫生院辅助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图》中的全部内容。

2.5.2对设计图纸不明确的内容按以下原则处理:

地台拆除高度按200mm计算,新安装的门材质为木质门,新安装的窗材质为铝合金窗,集中供养室和护士站中水磨石的厚度为10mm,门诊部给排水系统图所示DN50管道为UPVC管,长度按50m计算。

2.5.3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须满足“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无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10  14日起,登陆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直接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通过网上银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4 投标保证金金额: 2.3 万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 2016   11 9 12    00 分开始受理, 2016 11 9 12 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质疑时间

2016 10  19 17 00 分前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匿名提出。

7. 答疑时间

2016 10  21 17 00 分前,如遇特殊情况答疑时间顺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璧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重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合信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璧山区大路街道北街110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洋河二村1818-2

联系人:安老师 

联系人:许艳

   话:13509412776

电话: 023-6862049129

   真:

传真:023-67851706

特别提示:

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欢迎社会各界以及参与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署名举报围标串标违法犯罪行为并提供线索和证据。对提供有效线索和证据的,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将立即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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