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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县乡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招标项目流标公示

点击:42次 日期:2016-11-17 12:58:57.0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威海市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融资贷款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址:威海市海滨北路58

联 系 人:于华杰

联系电话:0631-5281472

二、采购项目名称:威海市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融资贷款

三、采购项目内容:涉及环翠区、文登区、高区、经区、临港区和乳山市的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融资贷款

四、采购预算:85710万元

五、拟采购的项目说明: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鲁财棚改[2015]14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同意威海市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融资工作的批复鲁财棚改[2016]20号)、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威海市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主体的批复威政字[2016]54号)文件的规定,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主体拟对威海市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融资贷款进行采购。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共涉及环翠区、文登区、高区、经区、临港区和乳山市的安全生命防护建设项目融资贷款。项目性质特殊,属于政策性融资贷款服务,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融资工作的通知》(鲁财棚改[2015]14号)文件的规定,融资方案确定唯一借款人为山东省财金投资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山东省财金发展有限公司),在操作流程中要求“省财金公司联合各市项目公司按法定程序取得相应服务事项后,对接农发行,办理项目贷款事宜”,且威海市交通运输局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主体拟对威海市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项目融资贷款工作已得到山东省财政厅的批复(详见《关于同意威海市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融资工作的批复》(鲁财棚改[2016]20号))和威海市人民政府的批复(详见《关于同意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威海市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主体的批复》(威政字[2016]54号)),建议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从山东省财金发展有限公司和威海市财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处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供应商名称:山东省财金发展有限公司与威海市财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供应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济大路3号、威海市海滨北路60

八、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详见第六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专业人员名单如下:

 

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唐会芳

威海高区投资审计办

高工

刘志刚

威海市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高工

袁宏胜

威海市审计局

高工

九、公示期限:20161011-20161018

十、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威海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出意见。

    址:威海市海滨北路60

联 系 人:刘辉

联系电话:0631-5206470

传   真:0631-5229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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