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永丰镇尹村村尹村山塘综合整治工程施工预中标公示 |
点击:35次 日期:2016-11-17 12:15:15.0 |
BSTHCZ 2016-43: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精益管理持续提升咨询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委托,对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精益管理持续提升咨询项目(BSTHCZ 2016-43)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竭诚欢迎具有相应资质和有能力完成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招标项目: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精益管理持续提升咨询项目。
(二)招标编号:BSTHCZ 2016-43。
(三)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以“精益十佳”创建为抓手,准确应用精益管理工具,着力提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标一体’)综合管理体系、目标管理等现代企业管理水平。指导保山市局(公司)机关及下辖的三县一市一区分公司,深入实施精益管理工作,推动企业精益管理“更科学、更精准、上水平”,着力打造“全省一流、全国先进”的保山烟草战略目标。本次招标项目共为一个包段,不得拆分。
(四)服务时间:1年(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2月1日)。
(五)交货地点及结算:云南省保山市三县一市一区范围内,开具增值税17%专用发票,电汇。
(六)项目最高限价:12.00万元。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须包含相应的服务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
(二)投标人具有依法纳税、社会保障缴纳的记录。
(三)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或破产状态,且企业或企业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五)服务商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劣迹,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以后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供应商向检察院申请开具并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六)本次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a、服务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b、拟投入本项目的咨询团队成员为本公司员工;承担过精益管理类似咨询业绩;应熟悉烟草行业业务流程和管理模式;
c、投标人需具备较强的师资队伍;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申请人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的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否则,一经发现视为串标处理;
注:本次采购货物的供货或销售证明文件报名时应提供复印件审核。供应商须承诺按采购人要求的产品参数提供产品并保证供货,供货时须提供厂家的出厂合格证明及相关检测证明。
(八)其它资质要求: 无 。
三、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派代表于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1)营业执照;(2)组织机构代码证;(3)税务登记证;(4)企业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6)精益管理类似咨询业绩。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一套:(1)若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2)若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愿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2016年10月12日至2016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隆阳区兰苑巷7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 400.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14时30分至15时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1日15时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保山市兰城路130号数码港五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开标地点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同一地点。
八、相关费用及投标保证金
1.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本项目招标投标工作中发生的费用(招标代理费及公证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按招标文件文件所列标准收取,公证服务费按云价费发[1999]第184号相关标准收取。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
招标文件汇款账户 |
开户名称:保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
开户名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 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保山隆阳区支行 |
开户银行:建行保山永昌分理处 |
账号: 100764695070010002 |
账号:53001728637050774923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
投标保证金交纳查询电话:0875-2236039 |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0875—2132885 |
联系人:杨女士 |
联系人:杨女士 |
备注:BSTHCZ 2016-43项目投标保证金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如有变更,将通过上述媒介发布;其它网站转载,不具备法律效应,由此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186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875-2207317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隆阳区兰苑巷7号四楼
联 系 人: 杨先生
电 话:0875-2132885
十一、监督电话
云南省烟草公司保山市公司三项办 0875-2207795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0875-2200059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