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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市公安消防支队培训基地办公楼维修改造工程

点击:170次 日期:2016-11-17 10:07:54.0
(网上电子招标)省道西港线华安路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西港线华安路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漳州市公路局以漳路计养【201681、漳路计养【201611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部门补助及地方政府配套,招标人为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华安分局,委托代理单位为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的建设地点:省道208线起终点桩号为134k+331~155k+341;
2.2  项目的规模及内容:项目投资145.5922万元,主要建设:省道208线起终点桩号为134k+331~155k+341,路段长21.01km(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3  项目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4  质量要求:本工程根据漳州市公路局“漳路办〔2015〕8号”漳州市公路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公路局养护工程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进行管理、验收,质量应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验收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的施工企业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以上统称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按照废标处理。
3.4中标候选人不得与本项目已中标的监理单位为同一法人、相互隶属或隶属同一法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3.5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专业为公路工程. 根据{漳政综[2009]第72号}文规定,本工程实行建造师(项目经理)、主要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安全员押证上岗制度(建造师证、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等),合同签订之前中标单位应将以上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交由业主保管。
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采用的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络发售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 11  日至2016年 10 15 日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投标人要求澄清的招标文件内容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澄清截止时间前提出。
5.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若需施工图纸,可向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11 月 2日 15时00分;网上上传,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0596-2032597;
开标地点: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华丰中学校园内华安县行政服务中心5楼)
6.3本工程实行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需自行使用电子标书软件对做好的电子标书进行上传,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6.4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6.5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并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或年度保证金复印件(原件备查),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6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含企业电子印章及企业法人电子印章)。
(4)根据《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网上招标投标企业法人电子印章(法人CA)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需加盖企业法人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加密生成文件,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以下两种方式任选其一)
方式一:单项工程缴交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 11 1 日16:00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办理,汇款地必须是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在规定的时间内汇入指定帐户(以款项到达为准):{ 汇款单上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字样,缴交时间确认以银行进帐单上盖章的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金有关银行汇款单据电子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与资格审查申请书同时提交,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为人民币 贰万壹仟元整(¥:21000元)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7.4投标人可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单项工程交存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省漳州市公路局华安分局
地址:  华安县         邮编: 363600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0596-735813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德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5260527623;          联系人: 小曾 
10.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漳州市华安支行
帐户名称: 华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35001667907052504335
2016年10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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