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标信息 > 河南 > 许昌市

禹州市路灯管理所2016年第二次路灯维修材料采购项目谈判结果公示

点击:55次 日期:2016-11-16 07:06:38.0
赣县江口镇青少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二期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赣县江口镇青少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第二期 招标手续齐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赣县江口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赣县江口镇。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涵盖的所有内容。
2.3标段划分和招标金额:1个施工标,招标总金额约为80.35万元。
 2.4计划工期为:2016年11月15日开工,2017年3月31日完工。
2.5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注册证(不含外省施工企业贰级建造师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
8)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检察机关开具的本单位及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9)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工程)(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30家的,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30家的,仅对由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30家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将不进入B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施工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含单位公章和法人亲笔签名)的单位。凡有意参加施工标投标者,请于2016年10月12日起至2016年10月30日止,自行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http://gzggzy.jiangxi.gov.cn/gzzbw/)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5.2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按无效标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1月3日09:30时整,递交地点为赣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其它事项
7.1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建造师担任>)和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大会并具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否则其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本次施工标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iangxi.gov.cn)、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07973G.com)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4本次施工标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施工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和《廉政协议书》。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赣县江口镇人民政府
地         址:赣县江口镇
联    系   人:谢广垠
电         话:15979831396
招标代理机 构:江西新明工程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31号(赣州商会大厦)24-2#写字楼
联    系   人:黄姗
电         话:13576763499
监  督  机 构:赣县水工程招标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0797—4441730
 
                                                                       
        2016年10月11日
易快得网   [留言建议]
鲁ICP备13024280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