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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重点镇供水工程(镇安镇)管材阀门等采购项目一标段公开招标中标公示

点击:51次 日期:2016-11-16 03:22:42.0

招标编号:H5J-16122

发布日期:20161010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宿松县孚玉镇撤并建制村路面硬化工程(湖北交界至国和公路)

2、项目审批机关名称:宿松县交通运输局

3、招标人:宿松县孚玉镇韩岭村民委员会

4、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宿松县孚玉镇韩岭村

2、建设规模:全长2.8公里,投资约102万元。

3、招标范围:20cm厚混凝土路面硬化工程(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建设工期60日历天

5、标段划分:共 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路面工程和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必须具有公路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3、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关于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情况,该查询情况结果材料一并装入投标文件。(报名时不用提供,投标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人民币,须在2016111日上午9:0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以下账户之一: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行:中国农业银行宿松县支行

    号:12851001040011817

账户名称: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  行:中国工商银行宿松支行

    号:1309080029200077977

附:提供银行进帐单复印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招标文件统一发售时间: 2016 1010日至 2016 1017日,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3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为400/份,售后不退。

2、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松县东北新城政务服务中心4楼,龙井路与太白路交叉处,联系电话:0556-7870239)

3、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原件)。

2)若是法定代表人,须持其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若是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单位正式职工的相关证明(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一年社保证明或医疗保险证明)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原件核后退还)。

以上材料装订成册(不接受扫描件),是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宿松县人民政府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宿松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松县孚玉镇韩岭村民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宿松县孚玉镇                      址:宿松县孚玉镇园林路

  联系人:石先生                  联系人:余江红

    话:13399567616                   话:0556-7818876 18365120956

 

 

宿松县孚玉镇韩岭村民委员会(盖章)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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