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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公路管理局S235温县城区段改建工程水土保持报告项目成交公告

点击:35次 日期:2016-11-11 18:23:39.0
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睢宁县计划生育指导站的委托,对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项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机构: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
二、项目编号:[睢][SCZ(2016)059]
三、项目内容:全数字高档品牌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预算价:650000.00元)
四、数    量:壹套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符合此次项目要求);
3、须具有医疗设备、器械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方式和获取招标文件:
请申请人于2016年10月9日至2016年10月19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到招标机构报名。招标文件售价 500.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须携带:
 1、《睢宁县政府采购投标人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czj.cnsn.gov.cn/—下载中心);
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医疗设备、器械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7、经销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
8、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服务商的前1月或前2月(以本公告发出月份为基准)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
9、服务商的前1月或前2月(以本公告发出月份为基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工具)发票复印件;
11、医疗设备、器械经营企业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12、服务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上述3-11报名时和投标文件中为复印件,原件带至投标现场,待评委要求查验时现场出示。以上资质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供,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将不能通过符合性筛选。
 七、本招标文件不得转让,没有购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11月1日上午09:00至09:30递交到睢宁政府采购中心,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投标保证金提交: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并确保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提交至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开标时间:定于2016年11月1日09:30,在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务必委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招标文件澄清: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可能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于2016年10月19日17:30前提出书面建议或意见,逾期不予受理。
 
 采购机构: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江苏省睢宁县永昌路财政局大楼203室
 邮    编:221200
 联 系 人:夏梓轩
 电话/传真:0516-88307875
 E-mail:xzsnzc@163.com
 采购单位:睢宁县计划生育指导站
 联 系 人:薛东
 联系电话:15190768208
 
                                              
                                睢宁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睢采招(2016)059)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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