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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县公路管理局S235温县城区段改建工程防洪影响评价报告项目成交公告

点击:37次 日期:2016-11-11 18:23:39.0
  

 

招标代码:04192016040319
辽阳衡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辽阳县兴隆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为辽阳县兴隆镇政府门前兴隆大道两侧农田排水工程进行公开招标。依据辽阳市水务局辽县发改发 [2016]105号文件批准建设,现资金已经落实。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辽阳县兴隆镇政府门前兴隆大道两侧农田排水工程
2.招标单位:辽阳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3.建设地点:辽阳县兴隆镇政府门前兴隆大道两侧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工程开、竣工时间:2016年11月10日~2016年 12 月10日
6.招标内容:路面排水砼沟道护砌18米;路边农田排水沟浆砌石挡土墙517.4米;浆砌石集水池1座。
7.质量标准:合格
8.投标保证金:3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从事过相关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承担过相关类似工程,以合同原件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项目经理(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必须具有本行业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水利职称),质检员和安全员(经省级水利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
2.投标人须出具BB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报告。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凡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www.lncip.com.cn)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信用档案的建立。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三、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及截止时间:2016年10 月09 日~2016年10月 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2.报名要求:携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上均为副本)、企业信用等级报告、建造师资格证书(相应专业)和注册证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相应专业)、技术负责人(水利职称)证,质检员证和安全员证(经省级水利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到辽阳衡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登记。
3.售招标文件起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10 月09 日~2016年10月 1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携带报名要求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到辽阳衡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本招标文件不邮寄。
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注:项目班子全体成员必须本人持相关证件原件到招标公司审核检查,通过审核的投标人可以购买招标文件。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0月 31日09:00时
2.开标地点:辽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 标 人:辽阳县兴隆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刘瑞雪      联系电话:13841999919
招标代理机构:辽阳衡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辽阳市白塔区新运大街10-1号
联 系 人:吴思宇      联系电话:13125670700
                                                        2016年10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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