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孟庄污水处理工程(二期)设计项目结果公示 |
点击:47次 日期:2016-11-11 18:23:00.0 |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委托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就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F60仪表板、中控台和外饰小批量快速样件追加制作采购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有相应资格、能力的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F60仪表板、中控台和外饰小批量快速样件追加制作采购;
2、招标单位: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招标范围:F60仪表板、中控台和外饰小批量快速样件追加制作采购,包含设计、制作、供货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交货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天内交货。
7、交货地点: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八号路12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专业汽车内外饰快速样件制造企业,企业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2、投标人硬件设备须满足CNC设备十五台以上、真空注型机五台以上、三坐标测量机一台以上、恒温烘箱四台以上并提供相应设备发票或权属证明;
3、投标人须具备整车内外饰快速模具制作、小批量快速样件制作以及现场跟产匹配能力,须参与过国内汽车主机厂类似项目并提供相应业绩合同证明;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四、投标报名
1、请投标人于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8:30至17:00携带报名资料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20房间进行投标报名。
2、须携带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硬件设备发票或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业绩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6年10月10日至2016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8:30至17:00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220房间购买招标文件(与投标报名同时进行,须提供符合要求的报名资料后才可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1日下午13:30。地点为辽宁工程招标公司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保证金额10,000.00元(人民币),于开标前不少于五个工作日递交入辽宁工程招标公司账户。投标保证金应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招 标 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桂鑫
电 话:024-31662307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邮 编:110005
联 系 人:张晓可
电 话:024-23382836 13130205060 传 真:024-23372321
电子邮件:lngczbgs220@163.com
开户银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06135601040003330
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