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1维(西)永(德)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段PPP项目资格预审流标公示 |
点击:32次 日期:2016-11-11 17:12:09.0 |
S41维(西)永(德)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段PPP项目
资格预审流标公示
S41维(西)永(德)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段PPP项目于2016年11月11日上午09:00在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评审会议,现就本次会议的流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S41维(西)永(德)高速公路保山至施甸段PPP项目
二、项目编号:DY2016-01-GJ-KF915
三、资格预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6年10月20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网站上发布了资格预审公告。
四、评审时间:2016年11月11日
五、流标公告日期:2016年11月11日
六、流标信息:
原报名参加资格预审单位名称: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武汉中鸿基工程有限公司、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云南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云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截止至2016年11月11日上午9:00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单位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根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215号)第八条,终止本次资格预审活动,项目实施机构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内容后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七、 说明:
1.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如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七个工作日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 质疑电话:18887503880 质疑传真:0875-8121801 联系人:赵先生
(1)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 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 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 有关违规违法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 质疑人或投诉人的签章及质疑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采购人:施甸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8887503880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989437144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