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五眼井村棚户区改造相关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于2016年11月8日发布,经招标人研究决定,现对1至4标段的招标公告再次做出变更。
原招标公告要求: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资格要求:1-4标段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乙级及以上钻探或者钻井工程施工《资质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照,且具有健康、安全、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工程队伍资质证书。
现变更为: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资格要求:1-4标段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乙级及以上钻探或者钻井工程施工《资质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效证照,且具有健康、安全、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招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文件中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工程队伍资质的相关规定同步变更,不再作为要求。
其他内容不变!
清丰县市政园林局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