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县林业局2016年农村能源建设项目节柴炉灶采购项目于2016年11月8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在施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进行公开开标会议,经评标委员会评议,现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根据2002年6月29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应予废标。评标委员会建议本项目按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
在此,衷心感谢各投标单位的积极参加与支持。
采购人:施甸县林业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875-8122878
招标代理机构: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施甸分公司
联 系 人:董先生
电 话:0875-8127698
日期:2016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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