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澄溪镇创新小城镇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应急避难场所和综合停车场一期)----姜家塘土建部分成交公示 |
点击:40次 日期:2016-11-07 22:43:59.0 |
拟中标结果公示表
(公示期:
项 目 名 称 |
垫江县澄溪镇创新小城镇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应急避难场所和综合停车场一期)----姜家塘土建部分 | |||||||
招标公告编号 |
068647 | |||||||
招 标 人 |
垫江县澄溪镇农业服务中心 |
联系电话 |
023-74532873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023-88506400 | ||||||
标段 (合同包) 名 称 |
垫江县澄溪镇创新小城镇公共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应急避难场所和综合停车场一期)----姜家塘土建部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重庆胜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先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重庆市圣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拟 中 标 人 |
重庆胜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万元) |
530.142813 | |||||
工商注册号 |
915002230891158314 |
组织机构代码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垫江县发改委 |
联系电话 |
023-74517161 | |||||
垫江县监察局 |
023-74512528 | |||||||
垫江县城乡建设委员会 |
023-74681629 | |||||||
招标人:垫江县澄溪镇农业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鼎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备注: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由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2014]1168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标候选人及排序”、“拟中标人”。自行招标的,招标代理机构一栏不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