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码
|
130300160215-001
|
所属地区
|
秦皇岛市
|
工程名称
|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新建业务用房工程所需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
|
建设单位
|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性质
|
材料设备招标
|
计划开工日期
|
2016-12-01
|
计划竣工日期
|
2016-12-30
|
资金来源
|
上级资金及自筹
|
建筑总面积
|
6800 平方米
|
代理单位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第1中标候选人
|
青岛三利中德美水设备有限公司
|
第2中标候选人
|
北京三思创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范围
|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新建业务用房工程所需无负压供水设备采购的供货、安装及维保。
|
中标日期
|
2016-11-07
|
中标价
|
39 万元
|
项目经理
|
|
中标工期
|
30 天
|
工程质量
|
不低于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和验收规范
|
参加投标企业
|
青岛三利中德美水设备有限公司
秦皇岛市国泰创新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三思创源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被判为 废标的投标人
|
名称及编码: 秦皇岛市国泰创新商贸有限公司
废标原因: 秦皇岛市国泰创新商贸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书(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原件。
依据:
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根据招标文件第四部分评标办法第二项评标程序第5小项初步评审(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按照初步评审表的形式,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并逐项列出每一份投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审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应否决其投标“a.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的规定,判定秦皇岛市国泰创新商贸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被否决。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