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GC-S2016024-1禹州市2014、2015年度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八标段(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
点击:40次 日期:2016-10-25 14:04:34.0 |
XCGC-S2016024-1禹州市2014、2015年度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八标段(二次)评标结果公示
禹州市2014、2015年度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八标段(二次)开标会议于2016年10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禹州市2014、2015年度大中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第八标段(二次)
项目编号:XCGC-S2016024-1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八标段:招标控制价为:701054.23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新蔡县兴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大写:陆拾玖万壹仟玖佰伍拾壹元玖角伍分整
小写:691951.95元
项目经理:崔美玲 证书编号:豫24109101577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1)SZ0000472
第二中标候选人:新乡市大桥建筑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大写:陆拾玖万叁仟玖佰伍拾玖元零陆分整
小写:693959.06元
项目经理:康绘诗 证书编号:豫24115158122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6)0444099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领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大写:陆拾玖万肆仟捌佰壹拾柒元叁角壹分整
小写:694817.31元
项目经理:王耀五 证书编号:豫241151582139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建安B(2016)3503121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6年10月24日至2016年10月26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水行政监督机构:禹州市水利局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 址:禹州市禹王大道东段
联系电话:0374-6068696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5699590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73365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