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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新沂市环保局玻璃钢化粪池材料采购中标公告

点击:22次 日期:2016-10-16 12:25:2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宣恩宜红贡茶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 项目业主为宣恩宜红贡茶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宣恩宜红贡茶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宣恩宜红贡茶有限公司厂房建设项目 。计划总投资180万元;工程建设地点为:宣恩椒园工业园区;工期为 3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16年9月,计划竣工时间为2017年10月。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最低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企业资质、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业绩良好的企业,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项目经理最低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提交保证金,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详见招标文件。

3.5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本项目所在地或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为参与此次项目的投标人法人、法人代表及其项目经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19日至9月 23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法人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及其相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证件的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宣恩县兴隆大道193五楼(九九宾馆旁)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宣恩县综合招标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大厅(宣恩县珠山镇建设路91号 (原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宣恩县政府门户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宣恩宜红贡茶有限公司

地 址:宣恩县

邮 编:445500

联 系 人:易女士

电 话:189429916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宣恩办事点:宣恩县兴隆大道193五楼(九九宾馆旁)

邮 编:445000

联 系 人:谭先生

电 话:0718-580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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