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鄞州区高阳路(翻石渡至明光路)拓宽改建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鄞发改投[2014]191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鄞州区首南街道、姜山镇
项目规模:工程路线全长2.672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工程横断面宽度28米,实施标准横断布置为:2米中央分隔带+2*(8米机动车道+5米绿化带)。主要建设内容K0+000-K0+630段进行路面维修,K0+630-K3+302.129段的路基、路面、4座桥梁、雨污水、电缆排管、综合通信、交通设施(不含信号灯及配套监控)路灯、绿化、候车厅等新建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
结构层数:/
项目总投资:/
工程造价(暂估):11532.788万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标段划分:数量:1 个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1 个
质量控制目标:同施工质量目标
安全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预计监理服务期42个月(其中施工期监理18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 资质,并在监理业绩、监理人员和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监理经验和能力。
3.2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完成基础信用信息录入并审核通过,信用评价等级C级及以上,否则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列入“黑名单”的单位和个人受到限制当事人资质、资格等方面的行政处理决定且处在处罚期的,限制其参与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列入“黑名单”管理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理决定,限制其参与投标。【具体按照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甬政发[2014]119号)执行。】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自2011年1月1日以来不得有经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的行贿犯罪行为(以法院生效判决书认定的行为和出具的时间为准)。【注:投标人应在2016年9月28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身份证的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拒绝到付)】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6投标人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和在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情形。
3.7监理合同段强制性资格条件见招标文件。
联合体投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入围方式
报名合格单位全部入围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始时间:2016年09月20日
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时至4时(北京时间)
地点: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宁波市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三楼)
售价:每套 3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一式二份;
2、附件:
■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
■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其他资料:/。
注:1、附件除IC卡外,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与其他投标申请资料一起依次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2、《鄞州区工程建设项目交易报名表》可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后使用。
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提交的或者未提交到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资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09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鄞投大厦内,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方主任
电话:0574-88450758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