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点击:65次 日期:2016-10-14 16:26:49.0 |
项目编号 | 所属地区 | 铜陵市 | |
项目名称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销部渣包倾翻装置 | ||
发布时间 | 2016年09月19日 | 截止时间 | 2016年10月12日 |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物资供销部渣包倾翻装置
日期:2016年9月
招标编号:JCH20163033911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销部为满足铜陵有色铜冶炼工艺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奥炉改造工程”需要,现面向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渣包倾翻装置货物,并拟与中标供应商就该货物采购、售后服务及备件供应等事宜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索取招标文件投标。
1、招标内容:
序号 |
货 物 名 称 |
型 号 规 格 |
数量 |
1 |
渣包倾翻装置 |
SF0807ME05 |
1台 |
交货时间:合同签定后6个月内制作完毕,发货时间由招标方提前20天通知。
交货地点:铜陵有色奥炉项目部施工现场,自交货后,设备之所有权转移给招标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的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供货合同的权利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人民币(招标公告发布前3个月),具备履行合同供货能力;
2)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日起前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预中标人必须提供由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否则,投标人将不得中标;
3)投标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在同行业信誉好,业绩优良,能提供全新、优质、符合标书要求并经过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最新产品。
*4)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自2009年以后在铜冶炼行业不少于2家(年产量100Kt以上)且正常运行2年以上的供货业绩(含倾翻能力在30吨以上的铸渣机倾翻平台),开标时需提供合同原件备查,且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不能提供供货合同原件者将不作为合格投标人。
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良好的业绩(列明客户清单、投运时间、规格型号等),设备使用有无重大人身和设备事故和不良投诉。
3、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将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及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线招标网站(http://www.ahtba.org.cn;http://www.tnmg.com.cn )上发布。
4、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从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9日起每天(节假日除外) 08:00~11:30和14:30~17:30(北京时间)到安徽省铜陵市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主楼左侧金诚招标108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2日9:00时(北京时间),投标文件于开标当日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开标地点:铜陵市五松山宾馆三楼C会议室(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大道327号,电话:0562-2668828,传真:2668855)。届时请投标人派遣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7. 招标标书费:购买标书,可以不需要到本公司购买,通过银行汇款(网银)到本公司帐号上;然后在电汇底单复印件上,写上单位名称、联系人、电子邮箱、电话号码、招标编号、招标用途(标书费)发传真到0562-5860898,我们收到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发至邮箱。
8、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须注明保证金和招标标号{通过现金缴纳的还须填写单位名称(全称)}。
9、发票开具:
1)、标书费自购买之日起一个月之内提供发票,逾期不再开具。发票原则上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特别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开票资料包括开票信息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中标服务费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中标单位提供开票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开票资料包括开票信息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招标代理机构:铜陵金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江西路有色公司大院主楼左侧新办公楼金诚招标108室
邮 编:244000
联 系 人:陈莉(0562-5860899)
传 真:0562-5860898
电子邮件:jczb@tlys.cn
标书费、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铜陵金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铜陵朝阳支行
银行帐号:182705102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