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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业大学学生公寓卫具及其配件采购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点击:63次 日期:2016-10-14 00:58:39.0
阜南县2016年第二批乡级公路畅通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FNZG-GC20162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阜南县2016年第二批乡级公路畅通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配套资金和上级补助资金。招标人为阜南县县乡公路管理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路段划分 招标范围 长度(公里) 建设地点 工期
(日历天) 质量标准
1
地城至于集
(地城-洪庙)      7.315 地城镇   于集乡 180 合格
2 公桥-洪河桥
(公桥-截流) 10.826 公桥乡   洪河桥镇 合格
3 会龙-段郢
(会龙-八里) 10.624 会龙镇   段郢乡 合格
4 新村-马寨
(X051-颍州) 6.02 新村镇 合格
5 焦陂-朱寨
(Y037-X045) 4.674 焦陂镇 合格
6 中岗-郜台
(X406-X059) 11.335 中岗镇   郜台乡 合格
50.794
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五年至少完成过1项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7000万元的公路新建(或改建)工程的施工业绩(201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
3.2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法定情形除外);
3.3  拟派项目总工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4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  在安徽省内被地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或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3.7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投标人及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投标。
3.8  投标保证金:控制价2%/标段(现金转账)。
3.9  取技术标得分前五的单位计算评标基准价。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fnggz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份售价500元。供应商需提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0 月10 日10 时 00 分,地点为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南县南阳大道五岔口南100米路东新华书店院内,北苑小区东大门对面)。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阜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fnggzy.com.cn、《阜南县交通运输局》http://jt.ahfn.gov.cn网上发布。
8.特别提示
8.1以投标人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文件、领取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退还投标保证金和处理质疑、投诉等有关事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依法委托代理人办理,代理人应为投标人内部成员,以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确认,同一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只能同一人代理,否则不予受理。
    8.2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不诚实信用,按有关诚信承诺处理。
    8.3定标前由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进行约谈及考察,如发现弄虚作假、围标、串标、出租、出借资质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依法处理。
    8.4合同履行期间,经查实承包人有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转让、出租、出借资质或者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将依据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出管理办法》建市[2014]11号给予严厉打击,所签订的合同无效,发包人可以终止合同给予清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提请监管部门记入不良记录,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违法所得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
8.5合同履约期间由发包人、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发现未按合同备案人员派住项目管理班子,进场机械设备,存在质量、安全、进度及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将依法给予处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三年内限制在阜南县范围内投标。
8.6合同履行期间,经发包人、行业监管部门、招投标监管部门查实,承包人有严重违约情形(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挂靠施工视为出租、出借资质,以他人名义投标等)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一至三年内不准参与阜南县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
8.7、本工程适用于《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阜南县县乡公路管理所
联系人:符 杰                 电  话:0558-287111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一道河路666号    联系人:潘庆春 王隆
电  话:18855808871            传  真:0558-2233324
电子邮箱:bjjyzb2015@163.com
2016年9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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