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人民法院办公楼楼顶彩钢复合瓦防水维修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
点击:30次 日期:2016-10-10 20:02:56.0 |
公开招标公告登记表(二次公告)
保【2016】 474 号
招标备案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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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保山金盛工业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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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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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称 |
保山工贸园区桥堡路(沙丙路-汉营走马大道)道路工程【施工监理】(二次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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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监理 |
工程性质 |
新建 |
工程规模 |
道路全长约2922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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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保山工贸园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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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质要求 |
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施工监理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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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资格预审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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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开始时间 |
2016年09月14日08时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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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16年09月21日17时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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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地点 |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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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杨女生、杨先生 |
联系电话 |
0875-2147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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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及报名要求 |
一、资格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施工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有效期内;近三年内参与过类似工程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的相关工作; 3.拟投入的项目团队人员中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申请人为保山市外企业的若有幸中标,须到保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办理“项目管理人员登记表”; 6.其它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公布的为准。 二、报名要求: 报名时请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他相关专业人员资质证件。以上资料均需查验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联系电话:0875-2147689);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截止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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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特别提示:本项目只接受每个法人监理企业出具的一份授权委托书报名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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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详细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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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规模及内容:道路全长约2922米,红线宽度60米,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主路设计车速60km/h,辅道设计车速40km/h。设计标准荷载为BZZ-100,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15年。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桥梁工程、交通设施及绿化照明等附属工程;具体工程建设内容以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3亿元。 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招标范围: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含质量、投资、工期、安全等),并根据招标人要求协助招标人外联协调工作。 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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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查意见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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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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