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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FCG-T2016057号许昌市政府采购中心“200路监控图像五年购置服务”成交结果公示

点击:21次 日期:2016-10-10 20:02:55.0

公开招标公告登记表(重新招标公告)

                                             保【2016】 459   号

招标备案编号

 

建设单位

保山市博盛投资管理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保山工贸园区启动区8#标准厂房升级改造工程(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类别

采购、施工

工程性质

新建

规模

详见工程详细信息

工程地址

保山工贸园区(启动区)

投标人资质要求

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五级及以上等级、承试五级及以上等级)

是否资格预审

报名开始时间

2016年09月13日08时00分

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09月20日17时30分

报名地点

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5号)

联系人

杨女士、杨先生

联系电话

0875-2147689

资格条件及报名要求

资格条件: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五级及以上等级、承试五级及以上等级);

3.业绩要求:近3年内,至少完成过2项类似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等);

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没有处于被关停、财产被冻结状况(提供2014-2014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5.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6.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含临时)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7.其它要求:省外施工企业必须提供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颁发的《省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企业跨辖区作业资质条件登记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8.主要配电设备须提供设备厂家授权书。设备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独立设计、制造和供应相应设备的能力(若国家对此有特殊要求,请予以提供,如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C认证证书等),设备生产厂家近三年有此类设备的供货业绩,并且所供设备有3年以上安全运行考验,无因设备质量原因导致不能按合同期限投运或系统设备事故的不良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法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必须是本企业人员并提供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省外施工企业跨区作业登记证明、主要配电设备厂家授权书(可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但报名时须登记产品品牌型号)等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报名时符合公告要求资格条件同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保山市天瑞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保山市象山路5号、联系电话:0875-2147689);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中规定截止时间为准。

备     注

同一品牌只能出具的一份产品授权书报名参加投标,按报名先后顺序接受先到的报名,涉及产品授权争议的由投标人自行解决,与其它相关单位无关。

工程详细信息

1.项目规模:对保山工贸园区启动区8﹟标准厂房进行升级改造并建设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2.招标范围:配电工程的升级改造,配电房的建设及相关附属建设,变压器的及相关配套设备的采购安装(不含由业主自建部分工作内容),具体要求等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要求。

3.实施工期:30个日历天。

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发包方式: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包工、包料。

招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审查意见

 

 

 年   月   日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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