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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鹤峰乡堰塘湾滑坡治理工程流标公告

点击:50次 日期:2016-10-10 14:53:06.0
新郑市华瑞路道路改造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托,对本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新郑市华瑞路道路改造工程
2、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3、工程概况:新郑市华瑞路道路改造工程,全长3246米。郑韩路至裴李岗路段道路宽36米,快车道为双向六车道宽22米,两侧各设2米宽设施带和5米宽人行道;双猫广场两侧道路宽25米,快车道宽15米,道路两侧各设5米宽人行道;中兴大道至新村大道段道路宽27米,快车道双向六车道宽22米,两侧各设2.5米宽人行道。道路两侧分别埋设直径600-1000MM雨水管道和800MM污水管道;在道路两侧安装180W+60WLED双臂金属柱灯。
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8、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9、标段划分:共分为5个标段
第一标段: K0+000--K0+700段道路施工;
第二标段:K0+960--K1+840段道路施工;
第三标段:K1+840--K2+500段道路施工;
第四标段:K2+500--K3+240段道路施工;
第五标段:K0+000--K3+240全段路灯安装。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第一至四标段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且每周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4)投标单位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到检察机关开具带二维码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2、第五标段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或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且每周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4)投标单位须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到检察机关开具带二维码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三、报名须知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招标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投标单位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不含临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未在建工程证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到开标现场进行核对,以上所有证件提供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
四、报名时间:2016  9     13   日至2016  9     20   17:00 (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保证金及标书费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1、该项目投标保证金:
第一标段:壹拾伍万元人民币,标书费500/份;
第二标段:壹拾伍万元人民币,标书费500/份;
第三标段:壹拾伍万元人民币,标书费500/份;
第四标段:壹拾伍万元人民币,标书费500/份;
第五标段:伍万元人民币,标书费500/份;
2、支付方式:以转账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3、保证金支付日期: 2016   9     22   日至  9     27   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4、标书费支付日期: 2016   9     22   日至招标文件发售截至时间止(必须在此时间段内进行绑定)。
(二)标书费支付流程:在项目报名后,可在相应项目招标文件下载菜单里选择个人支付进行操作。(注:只有支付成功后才能下载招标文件)
(三)保证金支付流程:保证金在通过网银转帐成功后,需要进入会员系统,在该项目保证金支付菜单里选择线下支付进行保证金绑定。(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否则系统不能进行绑定,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
  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保证金支付帐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6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标人: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系人:高先生       
     话:0371-62699934
     址:河南省新郑市新华路中段
代理机构: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先生      
    话:13939000480
    址:郑州市金水区青年路1456号楼101005
八、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0371-69957711
新郑市招投标办公室:0371-62699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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