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公安局采暖设备采购废标公告 |
点击:52次 日期:2016-10-09 20:30:46.0 |
盱城街道新湾社区万商城土地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YZCP-2016-140
经盱眙资产公司与新湾社区协商,将万商城红线范围内土地委托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的物
本次拟出万商城红线范围内1477亩土地,(其中含庄台、沟、路、渠)现有土地约800亩。
具体情况请向我单位咨询联系后以现场察看为准,联系电话:15952376377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以有底价、有声竞标形式进行多轮公开竞标,不达底价不成交,以达到或超过底价的最高报价者为中标人。本次拍卖的起拍价为700元每亩。是否达到底价由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监督。
三、报名须知
1、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单位或自然人均可参加竞标。报名时个人持身份证有效证件,单位持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报名费200元,限两人进场。不论中标与否,一律不退还。
3、每位投标人在报名前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账户预存20万元的竞标保证金。凭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收据方可报名(不中标当天办理退还手续,中标者竞标保证金在交清各项费用及款项后凭甲方出具退还证明后方可退还)。
4、中标者必须在中标公示期(3天)满后2个工作日内交齐余下招投标款项及中标交易费,并与招标单位签订协议。如不及时交清款项、中标交易费用以及签订合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有权宣布废标并没收竞标保证金。
5、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交纳交易额千分之四的中标交易费。
四、其他说明
1、本次竞标活动由盱眙县盱城街道新湾社区负责组织、实施。报名人应自行到实地考察视情而定,如有疑问,可直接向新湾社区咨询。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9月22日下午17时00分
3、报名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一楼综合服务大厅
4、竞标时间:2016年9月23日上午10时00分
5、竞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盱城淮河东路108号)
保证金缴存信息:
投标保证金汇入银行及账户行号:
账户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账号:3208300101201000055388
汇入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开户银行: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报名电话:0517-88218876(黄会计)
咨询电话:15952376377(王先生)
盱眙县新湾社区
2016年9月12日
新湾社区土地招标规则
一、本次土地招标个人、单位。竞标者应按主拍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标,每次报价增幅为每亩人民币10元或10元的整数倍,否则应价无效。竞标人在应价同时应举牌并高声报价。
二、本次竞标采用有底价、有声竞标的形式,不达底价不成交,竞标者应价与主拍人叫价相对应。主拍人对达到或超过底价的最后一轮应价重复三次报价,第三次重复报价无人应价的落槌成交。
三、本次竞标订起拍价为:700元每亩。
四、竞标者应遵守会场秩序,服从会场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取消竞标资格,没收竞标保证金,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五、竞标开标时间:2016年9月23日上午10时00分。竞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竞标人应提前抵达竞标现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投标保证金票据到指定地点签到,迟到者或者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到者均作弃权处理。
六、竞标开始后,不解答竞标者提出的任何问题,请竞标者会前对拍卖公告、规则及合同文本仔细研究,提出咨询,所有答复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均无效。
七、投标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标。如果报名者以他人名义竞标,对其竞标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后果出卖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八、竞标报名人领取的号牌,只供本人使用或书面委托他人使用,书面委托他人的,竞标者须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出示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申请竞标资格。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或串通作弊的,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有权终止其竞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未经允许交他人使用的,其后果由竞标者本人负责。
九、中标人在中标公示期(三天)满后2个工作日内交清承包金款项并签订《承包合同》。如不能按时缴纳承包金和中标交易费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则有权宣布为废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十、竞标者应在报名前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账户缴纳20万元的竞标保证金,未打入者不具备竞标资格,其余方式均为无效。
十一、本规则的解释权在盱城街道新湾社区
盱城街道新湾社区
2016年9月12日
附:
报名参加竞标者承诺:我们已收到本规则、拍卖公告、合同文本及房屋面积测绘报告。我们充分理解并接受本规定和各项要求,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标报名人承诺签名: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议书
甲方:盱城街道新湾社区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盱城街道新湾社区经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投标,由乙方以 元每亩竞得位于新湾社区万商城红线范围内土地承包权,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新湾社区万商城红线范围内土地承包权,以一年一定的形式,每亩 元。(拍卖会上竞标价格),乙方在中标后5天内付清承包款,甲方将地块四至范围指认给乙方,面积按实际丈量为准。每年在协议签订前一日交清承包款。
地块基本情况
二、万商城红线范围内1477亩土地,(其中庄台、沟、路、渠)现有土地约800亩。
三、如因政府规划等原因,需征收该地块,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停止种植农作物,并给予三个月清场时间,到期后,乙方须无条件移交土地给甲方,甲方不承但赔偿任何项目投资费用(包含青苗补偿费)。
四、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应遵照执行,如一方毁约,须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