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城区供水项目昌盛路、富民路、南环路给水管道工程变更公告 |
点击:26次 日期:2016-10-09 18:48:24.0 |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受灌南县公安局委托就其320配件采购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灌南县公安局320配件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编号:GNZFCG2016-036J-2
三、项目简要说明: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43.6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
5、招标人拒绝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具有类似的二项以上供货合同业绩。
7、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书、供货合同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以备查验。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6年9月19日17:00以前扫描后发送到邮箱(980282973@qq.com)或送达至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8室)项目联系人处;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09室)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200元人民币/家,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3、投标人到灌南县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gnzbcg.net)自行下载招
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开始接收时间:2016年9月21日9:00 时
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9月21日9:30 时
接收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2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9月21日9:30 时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楼422室))
评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8000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江苏灌南民丰村镇银行
账户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3208230011010000064122
注:投标人必须于2016年9月19日下午17时00分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前持银行汇款凭证或回单的复印件两份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09室)盖章验证,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保证金退还请各投标单位持验证后的汇款凭证或回单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前往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办理。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3815624725
项目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518-80923377
附件:
投 标 报 名 表 | |||
项目名称 |
灌南县公安局320配件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 |
项目编号 |
GNZFCG2016-036J-2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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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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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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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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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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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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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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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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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单位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说明: 投标人须在2016年9月19日17:00之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表扫描后发送到邮箱(980282973@qq.com)或送达至我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因故放弃参加投标或者需要更改所投标段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1日内通知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按照招标公告中的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或者擅自更改所投标段的投标人,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