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第二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6标段) |
点击:23次 日期:2016-09-30 21:17:22.0 |
招标公告
乐清市公证处总部经济园办公用房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市公证处总部经济园办公用房装修工程已由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的《关于我处总部经济园办公用房装修招标概算的报告》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乐清市。
招标内容、范围:本工程建筑面积共1998.36㎡,其中套内面积1705.54㎡,建安费154万元(其中装修概算106万元,空调概算48万元);详见施工图及清单。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要求:80日历天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网站:www.yqztb.gov.cn 上的工程建设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6年 9 月 12 日至2016年 9 月 14 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
请进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网站: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9 月 22 日 14 时 30 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0577-61882623
浙江省乐清市公证处
2016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