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CGC-F2016118北护城河(公园段)景观提升工程(护城河环通后续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
点击:32次 日期:2016-09-30 21:17:21.0 |
招标公告
乐清湾港区海洋经济产业配套服务中心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清湾港区海洋经济产业配套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已由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乐发改投资(2014)320号文件批准立项,乐发改投资(2015)240号文件初步设计批复,项目业主为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本项目位于乐清市乐清湾港区。
工程概况:初步设计批复的总用地面积44438.0平方米,其中:建设净用地面积40461.0平方米,带征用地面积397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4062.88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62512.88平方米(企业管理用房37039.19平方米,商业用房12154.06平方米,配套用房5952.52平方米,港口服务用房6762.7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189.0平方米,配电房242.55平方米,消控室、监控室40.41平方米,弱电机房77.45平方米,传达室55.0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11550.0平方米,其中人防面积4475.08平方米。
本次招标范围内建安工程概算为23432.24万元(其中1#企业管理用房2957.07万元、2#企业管理用房3917.06万元、3#配套用房1169.89万元、4#商业用房2190.44万元、传达室6.05万元、地下室6771.34万元、给排水1382.97万元、电气1378.47万元、通风444.40万元、景观绿化404.65万元、滨河绿地119.30万元、场地硬化及铺装863.24万元、室外水电工程227.17万元、场地软基处理689.82万元、场地土石方283.23万元、室外泛光照明300万元、装饰钢构件127.14万元、增加桩钢护筒200万元)。
招标内容、范围:1#企业管理用房、2#企业管理用房和港口服务用房、3#配套用房、4#商业用房、传达室的建筑、安装;室外工程等。
工程质量:合格。
工期要求:1095日历天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同时具有下列1)和2)资质的独立法人:
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建筑工程总承包企业,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www.yqztb.gov.cn上的工程建设交易栏下的招标文件中于2016年9月9日至2016年9月13日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电子图纸。
6.招标文件疑问提交:
请进入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
http://www.yqztb.gov.cn/yqweb/ztbwebdy/zhiyilist.aspx (项目质疑答疑补疑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9日10时00分,地点为乐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乐清市市府路1号行政管理中心西南附属楼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本次招标商务标评审使用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投标文件商务标制作有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8. 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乐清市分网咨询电话:0577-61882626
招标人:乐清市乐清湾港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