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停车场建设工程(二期)
答疑纪要致各投标单位:
1、招标文件商务文件部分投标函内:“工期 日历天”,更改为与公告一致“工期要求:2016年11月20日前完工”。
2、2016年9月1日在漳州市工程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上传的 “大宗停车场建设工程(二期)”,制作招标文件时投标文件组成部分,缺少新增材料,现补充“其它材料”一栏表。
备注:
1.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重新下载。
2.招标文件与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不一致的,以本答疑及修改补充通知为准。
3.各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本单位概不负责,敬请谅解。
招标人: 福建省南靖土楼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 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