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电子招标)漳州台商投资区金山村充龙社西侧排洪沟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漳州台商投资区金山村充龙社西侧排洪沟工程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经济发展局以漳台经【2016】14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角美镇金山村;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改造的排洪沟是金山村充龙社防洪排涝的主要通道,为确保防洪排涝安全,需对该段排洪沟进行改造,扩大渠道宽度,增加过水面积,新建排洪渠护岸,使之达到10年一遇涝水不满溢要求。本次排洪渠改造中心线长度557.34m;两岸改造总长度1114.23m;布置1处排涝涵管及4处排水涵管。箱涵长度353.7m,重力式挡墙护岸406.83m(左岸长203.24m,右岸长203.59m)。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590.82万元,本工程预算审核价为1009.4723万元(含暂列金48万元)。
2.3 招标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仟零玖万肆仟柒佰贰拾叁元整(含暂列金肆拾捌万元)[小写:10094723元(含暂列金4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排洪渠改造中心线长度557.34m;两岸改造总长度1114.23m;布置1处排涝涵管及4处排水涵管。箱涵长度353.7m,重力式挡墙护岸406.83m(左岸长203.24m,右岸长203.59m)。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澄清、修改和补充通知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18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3.3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4 拟派的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09月29日16:00时(含)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并写明投标人及投标项目全称;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
(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建设银行漳州龙池支行
账 号:35001669000052500085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方式二:年度投标保证金
按漳行政《(2012)19号》及漳建易[2012]12号文要求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方式三:福建省年度保证金
投标人可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要求提交年度保证金。凡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凭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取值范围为13%~14.99%);
3.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9月 08日至2016年09月12日必须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下载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4.2 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 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65 元,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
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
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30日11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漳州市工程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系统平台。同时将存有电子投标文件的光盘或U盘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工程名称,提交到指定地点,逾期将不予接受。地点为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 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收投标文件。
5.3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持身份证到场验证登记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5.4开标时,拟派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到场参加开标,须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接收。
5.5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漳州招标采购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等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章):漳州市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台商投资区龙池广场四楼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596-6265521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05号
邮箱:huachunzbdl@163.com
联系人:小杨 联系电话:0596-2161638
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