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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检察院电子证据检验鉴定实验室成交公告

点击:79次 日期:2016-09-27 20:06:39.0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一厂涂装PVC输胶系统供胶泵支架更新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6-1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一厂涂装PVC输胶系统供胶泵支架更新项目已获得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
2.1项目名称: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一厂涂装PVC输胶系统供胶泵支架更新项目
2.2招标范围:一套UBS供胶泵支架系统的供货、安装以及调试。
2.3项目工期:2017年1月28日计划开工,2017年3月15日计划竣工
2.4质量标准:符合国际、国家、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及本项目技术任务书相关要求。
2.5交货地点: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一厂涂装车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和调试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近三年(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同类项目经验并熟悉PVC高压设备及高压管路的安装及调试工作。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严禁转包、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8 如需要,投标人应办理特种设备和特种压力管道的手续,费用应计入设备报价,中标后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2日,每日9时至16时 (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名。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2 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申请人可从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锦程大街2769#) 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2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节假日休息),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不接收现金、支票、汇票,请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的形式递交招标文件款)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6日9时30分,地点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号,锦程大街与安康路交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编: 130011                  话:0431-85904173 
联 系 人: 于丹、白宇帆        电子邮件:2798109909@qq.com
银行帐号:4200222409200014843 行    号:1022410002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驻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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