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县司法局的委托,就新县司法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新县司法局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新财公开招标【2016】050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地点:新县司法局
2.2采购内容:档案柜采购(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参数及其它要求)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供货期及安装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能够承担本次采购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须提供2013年8月以来的类似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3.4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且在2个月内有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 12:00,下午13:00- 17:00(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3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除需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需提供:(1)营业执照(副本);(2)业绩证明;(3)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9日14时30整(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6.2 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新县司法局
联系人:匡先生
固定电话:0376-2987585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371—65996697
监督单位: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298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