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安徽天合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的委托,现对含山县仙踪镇扶贫家电及家具采购项目进行采购。请符合要求并可完全响应本询价函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清单要求提交报价函。
一、项目名称:含山县仙踪镇扶贫家电及家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AHTH-2016-022-02
三、项目主要内容:采购清单、参数要求和图片样式详见附件,下载地址:含山县政府采购网http://ahhscg.gov.cn。
四、项目预算(人民币):
第一包总投资391886.4元
第二包总投资770065.2元
五、报名方式:
1、本项目无需网上报名,供应商在开标前半个小时现场登记签到报名并提交报价函。
2、没有办理网上登记注册供应商,需在含山县政府采购网上办理登记注册(网址:http://ahhscg.gov.cn)。网上注册及审核可以在投标前或投标后进行,不影响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
六、询价要求:
一包:
1.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1.3、有能力为采购项目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产品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需持有生产厂家出具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1.4、供应商必须在马鞍山市境内设有常驻售后服务机构;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包:
1.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2、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1.3有能力为采购项目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产品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需持有生产厂家出具的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
1.4生产厂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质量要求:
2.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2.2货物质保期不少于一年。在质保期间,因材料和生产不良而产生的损坏,供应商应包修、包换、包退。
2.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的正宗合格正品。若提供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2.4项目参数中参数、配置如标注了货物的产地、品牌则并非指定,供应商在其报价函中可以选用其它品牌或产地的货物,但这种替代质量上要优于或相当于询价函的相关要求。
3、售后服务要求:
3.1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取证后之日起,供应商应对货物提供至少一年免费质保服务承诺,所有质保费用均已包含在报价中,质保期满后,应提供优先的有偿售后服务及按不高于报价响应文件中主要配件、易损件清单所报价格供应原厂零配件等,同时应对售出货物实行终生保修。
3.2质保期间,对客户所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正常工作日2小时内作出反应,节假日24小时作出反应。对需要上门服务的情况,要保证在接到服务要求24小时之内赶到现场进行服务。
3.3以上售后服务要求需体现在售后服务承诺书上。
4、报价函构成要求:
4.1报价函一式伍份,正本一份,副本肆份。
4.2报价函由报价单原件(格式自拟)、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以上三证合一复印件)、售后服务承诺书、技术参数偏离表、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参加需提供)(授权书需在投标时另附一份以备资格审查)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产品的操作手册(或产品介绍彩页)及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中所提到的满足询价函要求的其它材料复印件组成。(上述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5、报价要求:
5.1此项目的总报价不得超过控制价,超过此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5.2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按照询价函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货物的单价和合计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3供应商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税金、运输、设计、安装、施工、配件、中标价1.5%的代理服务费和在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交付使用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6、合同主要条款要求:
6.1供应商的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6.2供货时间为签订合同后20日内供货并安装。
6.3付款方式:不预付货款,所有产品送到指定地点,完成现场安装工作,经甲方验收合格书面确认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余款质保期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供应商应保证货物质量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7、报价函递交要求:
7.1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密封件处加盖公章,密封件上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
7.2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地点。
7.3开标时为维持现场开标秩序,各供应商需佩戴工作牌(工作牌与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为同一人)进入开标现场,否则交易中心将拒绝其进入开标现场。工作牌样式见附件1,供应商自行按样式制作。
8、资格审查要求:
递交报价函时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无副本原件,可接受公证件或发证机关证明)、有效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可提供以上三证合一原件)、(生产厂家前来参加的需要提供原件,经销商参加的需提供加盖厂家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单原件与交易中心到账单一致性、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参加需提供)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质材料均须在拆封报价函之前递交进行资格审查,未能在拆封报价函前全部提供上述资料的供应商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进行后续评审。
七、投标保证金:
1、供应商递交报价函前,必须提交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资格证书的名称完全一致),以供应商银行账单原件与交易中心到账单一致性作为现场查验的依据,否则为无效担保,视为废标。评审时供应商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交易中心有权拒绝接受其报价函。
2、交易中心和采购人的利益在因供应商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的条件从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3、供应商按要求在2016年9月13日16:00前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一包8000元,二包14000元。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
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应汇至如下账号:
一包:
帐号名称: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银行帐号:182728304866
二包:
帐号名称: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银行帐号:34001777108053006878-0238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询价截止后30天内保持有效,不计利息。
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交易中心将没收供应商投标保证金:
5.1供应商在询价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
5.2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5.3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的。
5.4供应商有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评审原则:
1、由询价小组先对供应商资格条件、报价函有效性和所投货物的的参数、型号响应性等询价函的实质性响应等内容进行评审。
2、再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不超过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3、如果经评审实质性响应了本询价函供应商最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照质保期由长到短排序;当最低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且所提供的质保期也相同时,按供货期由短到长排序;若以上均相同则通过摇号决定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
4、采购人可以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5、由询价小组对各供应商的报价函进行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按无效报价处理:
5.1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函没有满足报价函构成要求的;
5.2供应商未能提供经盖章确认后的有效报价单;
5.3报价货物或总体技术要求不满足询价函的要求;
5.4不能满足询价函中规定的工期要求的;
5.6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九、相关时间和地点:
1、报价函递交时间:2016年9月14日14:30-15:30时。
2、报价函递交地点: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褒禅山路与望梅路交叉口,县住建局一楼东侧)
3、供应商在开标时需缴纳每包400元工本费(交后不退)。
4、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9月14日15:30时
5、开标时间:2016年9月14日15:30时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齐工 电话:0555-4326687
丁主任(含山县仙踪镇人民政府) 电话:13856584966
陈先生(代理机构) 电话:18156566690 0555-4884889(传真)
含山县仙踪镇人民政府
2016年9月6日
重要说明:所有关于本项目的补充、答疑、变更等相关通知公告均以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szbcg.com)发布为准,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特此说明。
附件1:供应商工作牌样视图
所在单位: 姓名: 职务: 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