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县招建工公字〔2016〕82号许昌县张潘镇人民政府许昌县张潘镇古城村道通村公路改建工程小额发包评标公示 |
点击:24次 日期:2016-09-26 22:16:01.0 |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受晋江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政府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SCGJJ2016280
二、项目名称:晋江市全域消防专项规划服务采购
三、招标服务主要内容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四、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及本次采购活动三年内未因政府采购事项受财政部门处罚;
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投标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
4、投标供应商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规划师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980000.00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五、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16年09月05日起至2016年09月12日止
六、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09月05日起至2016年09月12日止,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招标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凭证保存好,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购买招标文件凭证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投标供应商伪造凭据,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7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7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九、招标文件发售、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宝洲路灯星运输大队九楼)
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蒋、陈小姐,联系电话:0595-28679988,传真:0595-28252555,邮编 362000。采购人:晋江市公安消防大队(地址:福建省泉州晋江市梅岭街道许厝社区博览大道消防大队),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5396426666/0595-82668168。本次采购接受晋江市财政局及其它行政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85694413。
十一、开户行:招商银行泉州泉秀支行,户名: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账号:595900484210902。
十二、公告内容发布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晋江市政府采购网http://app.jinjiang.gov.cn/zfcg\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fjzfc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福建鑫盛招标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