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2016年度翁堵镇扁里村整村推进项目中标公示 |
点击:43次 日期:2016-09-26 21:04:34.0 |
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质靓小区热力站换热机组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内财购准字(电子)[2016]25100号
采购文件编号:NMYX16Z-1077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1 |
质靓小区热力站换热机组及配套设备 |
1 |
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2194000 |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为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内的企业;
3、供应商应为专业板式换热机组的生产厂家;
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及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09月06日至2016年09月1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的证明材料:
(1)提供独立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提供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则无需提供);
(2)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原件(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原件(提供近期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和经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同时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加盖投标企业鲜章的复印件1套并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接收。
注:(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或其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
(2)证件复印件的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提供的资料不合格而不予接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09月27日 上午10:00
投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C座四楼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开标时间: 2016年09月27日 上午10:00
开标地点: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C座四楼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地址 |
: |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绿地领海大厦C座(东二环与学苑街交叉十字路口东南角)四楼 |
邮政编码 |
: |
010098 |
联系人 |
: |
辛维平 |
联系电话 |
: |
13314883636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 |
账户名称 |
: |
内蒙古亿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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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
: |
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新华大街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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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 |
004101201020189184 |
2. |
账户名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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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户 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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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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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本级 |
地 址 |
: |
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石化路 |
邮政编码 |
: |
010010 |
联 系 人 |
: |
魏主任 |
联系电话 |
: |
0471-32556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