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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杨柳乡阿东、栗柴汉龙希望小学厕所建设项目

点击:37次 日期:2016-09-26 21:03:38.0

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电梯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有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DSHZB2016-357  

二、项目说明:

1.本项目为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电梯采购竞争性谈判,共分为2个包(A1包预算为24万元,A2包预算为80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每包只准许一个报价,不接受多方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B级以上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资质;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B级以上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资质。

四、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1、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到招标代理机构现场登记并报名,不按规定报名不予接受。

五、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及投标保证金交纳起至时间:2016年8 月29 日----2016年8月31日下午16:00前,工作时间 08:30—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及交纳投标保证金地点: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室)。

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 :每包 200元。 (售后不退)。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必须到招标代理公司现场登记购买。

投标保证金:A1包:4800元,A2包:14000。交纳截止日期为2016年9月5日下午16:00时前。以电汇形式(电汇以到帐为准)提交。

开户名称:山东盛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青岛辽宁路支行

帐  号:3803022119200280021

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其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转出,并备注所投项目名称编号及标段,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后果自负。

六、接受报价起止时间:2016年 9月6日上午09:00 -09:30 (北京时间)

公开报价时间:2016年 9月6 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七、谈判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敦化路138号甲西王大厦24楼23A01室。

八、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柴启明

联系电话:0532-66701999、0532-66753999、18669710529

传真:0532-66701999           公司邮箱:qdsshz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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