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三馆一场户外亮化工程项目成交公告 |
点击:36次 日期:2016-09-24 03:35:39.0 |
日期:2016-09-05
项目名称:丰台区三网融合一期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HRDC-2016-010/1、2
采购人名称:丰台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三条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3832372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华融东创(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A40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802099-8021、8015
招标货物的名称和数量:
包号 |
包名称 |
采购品目明细 |
数量 |
单项控制金额 |
项目预算金额 |
备注 |
1 |
网格融合及融合平台建设 |
融合平台 |
/ |
165.06万元 |
341.16万元 |
本项目未获得采购进口产品许可 |
多模块体系管理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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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调用、数据交换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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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公开系统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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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终端的整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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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融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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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丰台三网融合一期建设-数据体系建设及硬件支撑 |
小型机 |
1台 |
176.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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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地图支撑平台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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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卷中心库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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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数据库 |
1套 |
采购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为丰台区三网融合一期建设项目提供优质的产品及服务。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第一包:1)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最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
2)投标人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第二包:1)投标人需提供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最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证明。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09月05日起至2016年09月09日止,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休息)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A406
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文件每包人民币500元,若需邮寄,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
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26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
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16年09月26日上午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万丰路308号顺和商务写字楼4层8406会议室(华融东创(
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投标商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提交“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的可不提供)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4)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纳税及社会保障性资金完整缴纳记录
(5)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6)参加第一包的投标人须提供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联系人:付女士、刘女士
联系方式:010-63802099-8021、8015
华融东创(北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09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