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BSZBCB[2016]24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县丰泽园小区1号综合楼建设项目已由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局长发改字[2016]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吉林省兴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9604.96㎡(其中地下室面积1541.09㎡);结构层数: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十一层地下一层,总跨度41.0m,建筑高度38.7m,长度42.0m;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含建筑、安装、装饰装修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 长白县长白镇长白大街;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年10月8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7年11月30 日,工期264日历天(2016.10.8-2016.11.10;2017.4.15-2017.11.30);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一 个标段投标。
3.6 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关于规范入吉建筑业企业管理的通知》(吉建管〔2016〕1号)文件执行。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9月5日至 2016年9月9日(含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白山市诚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长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最东侧办公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报名按如下要求提供材料: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列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业务代表工作承诺书、人民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企业注册地行业管理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无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记录)。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招标人提供电子版图纸一套。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6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长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出具的现金支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及银行、专业担保公司、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报名企业基本账户划出。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长白县长白镇 邮编: 134400
联系人: 丰佩伍
电话: 13843981858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 白山市诚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白山市八道江区新华路综合楼5单元101室 邮编: 134300
联系人: 张琳 张作红
电话: 0439-8235830 传真: 0439-823583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白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