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中共包头市委宣传部
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与内蒙古电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摄制电视连续剧《北方大地》(暂定名)项目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为庆祝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特策划创作大型工业题材电视连续剧《北方大地》(暂定名)。依据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关于联合出品电视连续剧<北方大地>的函》文件精神,各盟市为该剧联合出品单位,我市需支付经费500万元。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内蒙古电影集团成立于2009年12月份,为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直属文化企业,注册资金18202万元人民币。2015年度,集团创作完成影片8部,正在拍摄及筹备影片7部,拍摄微电影5部,译制完成100部影片,制作了105部电影台词本和20部电影国际乐效。全年出版音像制品84种。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内蒙古电影集团
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如意开发区四纬路9号万铭公馆
(五)公示的期限:2016年9月5日至2016年9月10日
(六)采购人:中共包头市委员会宣传部
联系人:盖连玉
联系电话:56193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