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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2016年财政扶贫整村推进夹河乡、吴坝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点击:31次 日期:2016-09-22 19:24:04.0
询价采购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就安保劳务采购项目网下询价采购。现邀请有相应资质和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项目编号:RCCG-2016-0378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54000元
(二)项目内容:共需要三名安保劳务人员,负责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投标人须知:
1、2016年 9 8 日(星期四 ) 15:00 前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递交至:济宁市任城区建设路42号院内(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报价文件包括:①政府采购询价采购报价表(未能详尽可附页)、技术规格偏离表;②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报价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每张必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密封入非透明文件袋内,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3、本项目报价仅限于人民币,同一种货物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后续服务等所有费用,如不包含或有其他情况,须在报价文件中具体说明。投标人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否则不予授标。报价人需写明具体参投产品技术参数,未附具体参数以无效标处理。本项目不接受负偏离。
4、报价供应商在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并能在济宁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查询到相关注册信息的,递交报价文件时需出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复印件一套(每页均需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如未进行过注册,递交报价文件时需出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有关资料原件,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每张都必须加盖公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随报价文件一同密封。
5、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人组建的询价小组,在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的监督下依法确定。询价小组根据符合询价文件要求、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最低报价相同,则根据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当出现报价供应商报价总价与单价不一致或报价大写与小写不一致的情况,以报价大写为准。当报价供应商所报价格单价、总价与合计价格不一致的情况,询价小组有权做废标处理。
6、参加询价采购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通行规则,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否则取消报价及成交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如无特殊情况,递交报价文件时间截止后当天进行评审。询价评审结束后在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网( http://rencheng.jnzfcg.gov.cn/index.action)发布《成交公告》。
8、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成交供应商于次日内到采购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凭《成交通知书》于3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按约定时间供货。否则取消成交资格。
9、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规定和行业相关规范要求,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产品本身所用布料、颜料、生产工艺及产品包装等与产品有关的配件必须符合产品质量规定及环保的要求。
10、项目成交后,采购人组织人员到供应商处考查样品,并监督生产过程。
11、如产品中包含设备,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是正宗、原装、全新的产品,并附产品合格证、序列号、保修卡、光盘等厂家附送的全部资料及配件。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在厂家承诺的质保期内提供相应的免费服务。
12、有关此次采购事宜,可咨询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建设路42号院内
联系电话:18854775266
采购人联系电话:13853797039
询价文件下载网址:http://cgj.rencheng.gov.cn/sub/windex.jsp
http://rencheng.jnzfcg.gov.cn/index.action
备注:采购小组专家评审费用由采购人现行垫付,成交后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特别提醒:除因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成交)供应商随意放弃中标(成交)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六个月;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无异议,无正当理由五个工作日内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暂停其参加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擅自变更合同,不履行合同的暂停其参与任城区政府采购活动十二个月。
 
二〇一六年 九月 二日


采购文件(终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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