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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河南新乡辉县供电公司洪州供电所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点击:52次 日期:2016-09-22 19:22:24.0

二次询价公告

济宁高新区金宇路(琵琶山路—供销路)排水设施积水问题应急抢修工程监理经有关部门批准,现采用网下询价方式选择监理服务单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GXZC/2016/X00043

2.项目名称:济宁高新区金宇路(琵琶山路—供销路)排水设施积水问题应急抢修工程监理(二次)

3.采购人:济宁高新区市政园林处

4.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监理的工程内容及工作范围:本项目为济宁高新区金宇路(琵琶山路—供销路)排水设施积水问题应急抢修工程,工作范围为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

6.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合同

7. 供应商资格条件:

7.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7.2 供应商应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不得以分公司名义参与询价,询价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7.3 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7.4 拟任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注册);

7.5 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符合《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人员定岗标准》等有关规定;

7.6 法人授权委托:供应商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7.7 供应商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高新区范围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8.报价携带材料:

欲响应报价的供应商单位,现场报价时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拟任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以上证件须为通过相关部门年检的有效证书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监理大纲需同时提交。报价单位提交的所有材料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半小时送至规定地点即可,不接受提前报名。

9. 报价要求:

9.1 报价币种:人民币。

9.2 报价单位只能报出一次价格,且不得更改;

9.3 报价单上不允许手工填写价格,否则不予评审;

9.4 报价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并以密封形式报送;否则不予评审。

9.5 报价文件的密封袋上必须写清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单位名称、联系方式,不得出现报价金额的信息,否则不予接收;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书写有误的,责任自负。

9.6 报价有效期自报价截止之日起30天;

9.7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06万元整;本预算金额作为采购最高限价,采购限价内供应商可自主报价,报价超出预算金额否决其投标;本采购为一个包,供应商不可拆包响应。

10.付款方式: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监理费的70%,余款审计后一年内付清。

11. 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1.1递交报价文件的时间:2016971430分至2016971500

11.2 报价截止时间:2016971500

11.3 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济宁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济宁高新区海川路9号(圣都国际会议中心东临)产学研基地A2座一楼会议室

12. 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的前提下,提供服务质量相同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3. 其它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14.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济宁高新区市政园林处

联系人:杨恩磊    联系电话:0537-3255361

代理机构联系人: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秀荣    联系电话:0537-3236796   13695372662

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人:孙科长    联系电话:0537-3255101

济宁政府采购网站: http://www.jnzfcg.gov.cn

具体详情请登录高新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http://gaoxin.jnzfcg.gov.cn

                                                  

注意事项:请各监理单位以报价单形式进行报价,现场递交。递交报价单的同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供询价小组核验: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拟任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有效证明材料原件,监理大纲同时提交,否则作无效报价处理。

 

                                                      201692

 

金宇路积水问题监理二次询价文件定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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