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江市青少年宫会展中心舞台灯光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609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江市青少年宫会展中心舞台灯光采购项目已由临江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编号为2016021号文件批准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按采购人委托,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临江市青少年宫会展中心舞台灯光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CEITCL-JL-CZHW-160909;
(3)采购内容:临江市青少年宫会展中心舞台灯光采购;
(4)采购金额:人民币43.00万元;
(5)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工作;
(6)供货地点:临江市青少年宫会展中心;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制造商或具有本次采购货物经营相关资质的代理商;
(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证明;
(4)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2)地点:通化市东昌区瑞江豪城5号楼2单元6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供应商须在开标前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
7、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持(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6年9月22日上午9时00分整,接收地点:通化市二道江区政务大厅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本项目开标时间: 2016年9月 22日上午9时00分整,地点:通化市二道江区政务大厅二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10、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共青团临江市委员会
采购人地址:共青团临江市委员会
联系人:邱宏伟
电 话:0439-5223372
采购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通化市东昌区瑞江豪城五号楼2单元602室
联系人:李 冬
电 话:0435-5006336/18643543076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