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0773-1641GNJL01775/13
1.招标条件
松原市宁江区第四中学操场硬化及室外地沟改造项目已由松原市宁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松原市宁江区第四中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松原市宁江区第四中学操场硬化及室外地沟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松原市宁江区;
2.3 建设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招标控制价:108.5716万元;
2.6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60日内竣工并完成验收;
2.7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8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2014、2015)内完成过类似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2013、2014、20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3、2014、201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中的投标文件中的授权委托人与投标报名及开标现场的授权委托人为同一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9月2日至2016年9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公司法人本人和项目负责人本人持法人身份证原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证、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授权委托书(如法人亲自到场须提供法人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至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标书发售处(松原市乌兰大街3168号金域国际5号楼307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27日10时00分,地点为 (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07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人民币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原市宁江区第四中学
地 址:松原市宁江区
联系人:孙女士
电话:0438-6815095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7655号航空国际商务中心A座415室
联系人:焦女士 电话:0438-2308777 传真:0431-81937053
监督部门:松原市宁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201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