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具备国家信息部门颁发的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
(4)投标单位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已年审合格或有效期内);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资质证书;
(6)代理商须出具厂家的授权委托书;
(7)企业联系人姓名、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