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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葛市东小洪河清淤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点击:24次 日期:2016-09-20 01:55:33.0

长葛市东小洪河清淤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长葛市东小洪河清淤工程开标会议于2016年09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在长葛市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G107与长葛市葛天大道交叉口向东100米 路北)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长葛市东小洪河清淤工程

招标编号:长交建【2016】GZ054号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苏盐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689176.05

拟任项目经理:嵇华东

建造师注册号:苏23210111683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苏水安B(2012)0018432

第二中标候选人:山东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承包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1687432.83元

拟任项目经理:孙义俊

建造师注册号:鲁20107090341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鲁水安B(2014)00088

第三中标候选人:陕西省三和工程公司

中标金额:1724040.37元

拟任项目经理:张森

建造师注册号:陕261131443445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陕水安B(2014)00061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9月19日至9月21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四、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县(市)行政监督机构:中共长葛市水利局纪律检查委员会

电话:0374-2516215

邮编: 461000

地址:长葛市张辽路

五、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葛市水务局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74-25162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华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1-63940338

2016年09月19日

 



附件:
长葛市东小洪河清淤工程-评标结果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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