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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GC-S2016022许昌市坡张闸拆除重建工程评标结果公示

点击:16次 日期:2016-09-19 14:25:00.0

XCGC-S2016022许昌市坡张闸拆除重建工程

评标结果公示

许昌市坡张闸拆除重建工程开标会议于2016年9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准时召开。

一、 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许昌市坡张闸拆除重建工程

项目编号:XCGC-S2016022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许昌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小写)4343167.07    (大写)肆佰叁拾肆万叁仟壹佰陆拾柒元零柒分 

项目经理:姜战有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3134253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豫水安B(2014)01137  

第二中标候选人:南阳市御龙建筑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小写) 4543051.61  (大写) 肆佰伍拾肆万叁仟零伍拾壹元陆角壹分

项目经理:惠向阳  建造师注册号:豫241111223687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2)00110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6年9月19日至2016年9月21日(不少于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市水行政监督机构 :许昌市水务局          

          址:许昌市八一路东段水利大楼17楼  

      0374-6061937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人:许昌市区中型病险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局

     人:刘春花              

  话:13733681109

招标代理机构:汇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张高朋

      话:0374-8327199

2016年9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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